环球新闻报道 1月2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全省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云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云南省林草局要求
全省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要切实抓好以下5方面工作
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紧迫性,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值守人员全面到岗到位。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督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管理站,落实重点时期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集中分布区、野猪等重点监测区域的日常巡护不间断,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管理,督促做好人工繁育场所的卫生防疫和防逃逸管理,强化繁育场地和人员的消毒措施,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同时要加强对人工繁育动物出售、利用的审批监管,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以及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一律禁止销售、运输。要切实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和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普宣传,增强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要告知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提示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防范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要求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做好假日值守安排,开展值班人员的疫情报送和防控应急处置教育,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及时处置群众情况报告和投诉举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工作中遇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配合开展应急处置。监测、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严格按规范实施人身防护、防疫器具和交通工具的清洗消毒,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