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培训班暨省级林长制部门协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云南林长制改革成效,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履职程序,完善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谋划云南林草改革发展,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度。
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参加会议并讲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办副主任周少舟作主题为《全国林长制改革形势与任务》的授课。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要进一步凝聚协作合力,依托林长制,共同努力将云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厘清边界,明确协作任务,在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大前提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要释放效能,提升协作质量,围绕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巡林、督察、考评、协作等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及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制度机制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加强完善优化,增强制度活力,持续释放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和改革效能,共同推进林长制不断走深走实,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云南推行林长制以来,国家林草局和国家林长办十分关心重视,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书记、省长的高位推动下,林草部门努力探索、积极实践,省级各部门鼎力支持,州市党委政府同向发力,云南林长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建立了五级林长组织和责任体系,创建了三级督察体系,出台了六项运行制度,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林长制初步目标任务,为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2021年1月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以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在2022年度,国家组织的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好成绩。
一是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格局取得重大突破。体现为“四个首次”,即,首次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部门责任上升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首次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全域设立林长,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设立林长36999名;首次将“林长制考核”和省级督察纳入省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首次从制度层面围绕林草工作形成了跨部门协作机制。
二是林草生态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4处国家公园纳入国家公园创建规划布局。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3%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稳步推进林草立法,《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率先启动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林草湿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机制全面建立。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期,全省共发生16起森林火灾,取得自1951年有记录以来最好成绩。
三是林草生态修复稳步有序推进。制定出台《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近年来年均完成营造林300万亩以上,居全国前10。
四是林草产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开展核桃等经济林提质增效35万亩,建设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近300条,核桃油产能突破10万吨。2022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3622亿元,同比增长20.67%,总产值及增速创历年新高。
五是林草要素保障高效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023年以来,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和“应保尽保、能批全批”的原则,目前已审批使用林地、草原申请1273件,批准使用林地、草原面积12.1万亩,保障了386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顺利落地。
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全省31个省级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林长制省级专家组成员、16个州(市)有关负责同志和省林草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计110余人在昆参加培训,州(市)及129个县(市、区)有关同志通过视频参加培训。(杨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