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云南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

作者:王佳纯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林业草原局 环球在线    2024-10-01 07:19:56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张廷盖 王胜 徐龍雲 杨丽萍 刘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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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8云南省级总林长签发云南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的令,旨在厘清林地、非林地保护管理边界,明确橡胶园、护路林等非林地林木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对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林草湿荒普查、基层林草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等提出要求。

       总林长令提出,要坚持精准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推动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不得随意扩大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要规范林地林木采伐管理。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无需编制伐区调查设计国有林采伐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

       总林长令强调,要扎实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坚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逐步建立健全10年统一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林草湿荒综合调查监测制度,动态产出资源数据,调查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要持续推进“绿美云南”行动。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加快发展绿美+苗木、绿美+全链条服务、绿美+乡村等“绿美+”产业。坚决守住防火防有害生物底线。要强化基层林草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探索推行“林长制工作机制+林业站+护林站”一体化建设。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总林长令明确,要强化农民依法承包经营耕地上的森林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建设的防护林、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国土“三调”为林地,经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共同确认,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部门无需办理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国土“三调”为林地,实际属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轮歇地、撂荒地,不纳入林地管理,自然生长的林木不纳入天然林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可恢复为耕地;坡度25度以上以及城镇面山、交通沿线等生态重要区域,禁止毁林复耕。

      云南是林草资源大省,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目前,云南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三、四位。总林长令的发布,将有效解决基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云南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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