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祥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调整了!日前,环球记者从祥云县委宣传部据悉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你们好!2017年10月,根据省、州健康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祥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7月以来,大理州人民政府、大理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做出3次调整,现就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内容告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调整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92号)及《大理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住院起付线调整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将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过去的100%调整至90%,实际报销比例由过去的100%(州外90%)统一调整至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一级医院基本医保报销90%,免住院起付线;二级医院基本医保报销80%,起付线为400元;三级医院基本医保报销70%,起付线为700元;统筹区域(州)外医院基本医保报销70%,起付线为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