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保经办服务 积极应对疫情防控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02-07 16:02:09
报道:杨成林 彭建清 刁燕燕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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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新闻报道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7号)精神,省医疗保障局26日出台具体措施,创新医保经办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办”“简化办“方便办”延期办”“放心办,通过六项便民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方便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和服务。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不见面办”。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倡导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服务热线、银行网点、电子邮件、传真等不见面的方式,办理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医药费用对账、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以及社保卡挂失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等各项业务。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开辟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为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凡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一律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及时开通医保结算系统,便于患者的收治和费用的结算。

三是优化办理流程,实行“简化办”。全面推行医药费用网上对账,精简并统一全省医药费用对账流程,减少定点医药机构的跑腿负担。严格落实医保费用结算拨付时限,本月发生的医保费用次月结算拨付到位,不因定点医药机构没有确认不合理费用就不拨付、不因保险公司没有理赔大病费用就不拨付。调整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核算管理模式,由年初扣减,调整为定点医药机构发生违反服务协议条款行为时再进行核算扣减。全面取消需要就医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所有证明盖章材料,切实做到便民服务。

四是积极支持“长处方”,实行“方便办”。在门诊处方管理上实行“长处方”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鼓励各地将此政策放宽至其他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减少参保患者到医疗机构的配药次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报可以采取先办理、先登记进医保信息系统享受待遇,后进行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放开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限制。

五是放宽办理时限,实行“延期办”。延期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参保缴费、手工报销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适当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报销时限,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

六是加强窗口防护,实行“放心办”。窗口服务实施预约办理制,分批分期办理。认真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传播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全面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一、采取网上办、电话办、掌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的方式办理医保各项业务,不因疫情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经办业务的正常开展,确实需要提供留存的纸质材料,待疫情控制后由参保单位补报。

二、医疗机构的准入实行特事特办,凡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一律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及时开通医保结算系统,便于患者的收治和费用的结算。

三、全面推行医药费用网上对账,精简并统一全省医药费用对账流程,减少定点医药机构的跑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落实医保费用结算拨付时限,本月发生的医保费用次月结算拨付到位,不因定点医药机构没有确认不合理费用就不拨付、不因保险公司没有理赔大病费用就不拨付。

五、调整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核算管理模式,由年初扣减,调整为定点医药机构发生违反服务协议条款行为时再进行核算扣减的模式。

六、简化异地备案手续,全面取消需要就医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所有证明盖章材料,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异地转诊转院备案办理,通过电话、传真或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多渠道方式备案,经就诊医疗机构诊治需要转统筹区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七、在门诊处方管理上实行长处方政策,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八、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急事急办,可以采取先办理、先登记进医保信息系统享受待遇,后进行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九、放开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限制,减轻目前疫情带来的三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接诊压力。

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等参保缴费实施网上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缴费业务可延迟到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延迟缴费不收取滞纳金并正常享受待遇。

十一、社会保障卡挂失采取电话人工、电话自助、云南人社APP12333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挂失,急需办理补卡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十二、对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期间产生的门诊急诊抢救或者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没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含本地、异地普通住院、急诊抢救、特慢病门诊、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延迟办理,待疫情防控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急需报销的,采取电话预约,统一报送相关材料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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