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新闻头条报道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自2011年启动至今已圆满完成99次联合巡逻执法任务,12月10日,将迎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纪念日。 12月6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公安厅、涉澜湄流域执法合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是四国执法主管部门为应对湄公河流域安全挑战、维护发展环境、重振航运信心,共同研商建立的第一个由不同国家在国际河流开展联合执法的安全合作机制。 机制以每月一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为依托,从云南西双版纳出发,沿澜沧江—湄公河中缅界河、老缅界河,抵达老缅泰三国交界的金三角水域,主要开展护航商船、多边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337公里湄公河国际航道及沿岸安全稳定。代表中方参与四国联合巡逻执法任务的是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机制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号召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云南省公安厅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为依托,不断深化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搭建与澜湄国家开展执法安全合作的平台,努力促进澜湄地区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中老缅泰四方共开展99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5818人次,执法船艇787艘次,航程56100余公里。
9年来
始终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
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
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成为区域执法合作典范
把实现上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作为联合执法的共同目标
一是围绕统一协调行动,在云南西双版纳建立了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四国联合指挥部,出台一系列行动规则与制度规定。中方在云南西双版纳组建水上巡逻总队,老挝、缅甸、泰国三国分别在老挝波乔省和南塔省、缅甸大其力地区、泰国清莱府等地沿湄公河一线建立了四国联合执法机构和联络点,为维护湄公河流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围绕强化快速反应,实施了互联互通工程,在四国执法部门建设开通勤务指挥室,实现了视频实时互联;沿湄公河航道建设应急通联体系,配合卫星通讯、海事甚高频等为船只提供报警求助。
三是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四国执法部门在执法合作交流中守望相助,积极开展警务实战、执法办案、语言文化、船艇技能等方面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执法队员综合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把增进战略互信,实现互利共赢
净化湄公河航道作为第一要务
△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努力打造区域警务合作典范
记者问: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建立了9年,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升和加强?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建忠先生:
记者问:刚提到云南省公安厅在遂行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过程中,始终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负责人袁亚平:
记者问:当前云南周边特别是湄公河流域安全形势如何?云南公安机关又是如何应对的?
云南省公安厅警令部副主任李力:
为此,云南公安机关一直对跨境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今年强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服务云南对外开放大局,边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得到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