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新闻头条报道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2021年昆明十大惠民实事之一“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快速响应,主动作为,把“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落实、落地作为全年工作目标的重中之重,加大宣传力度,让昆明市盘龙区辖区内近85万人在最短的时间了解熟悉“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按照“一结合、三统一 ”标准努力打造盘龙模式。“一结合”:把长期护理险的宣传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三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着装,方便群众识别,方便宣传推广。做到不折不扣落实政策到位,贯彻执行审定标准不变,真正把惠及民生福祉的医保政策送到群众手中。
5月11至21日,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辖区内12个街道社保科室(中心)负责人及窗口经办工作人员、111个社区分管副站长、窗口经办人员及职工、居民代表260余人进行政策宣讲。工作人员从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水平及缴费标准、享受人群、申请办理流程和待遇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和解读。现场展示了统一的着装,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盘龙区医疗保险局将督促9家已获公示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居家护理机构(盘龙区中医院、昆明官房康复医院、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疗养院、昆明市易得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椿熙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善品兆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万爱老年公寓、云南璟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盘龙区“一结合、三统一”的宣传模式深入到盘龙区12个街道111社区继续宣传。
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 什么是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等导致长期失能,经失能等级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享有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如何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试点期间,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参保人,只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均同时参保长期护理保险。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水平及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长期护理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1)在职职工分别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
(2)灵活就业人员中,以 “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分别以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按缴费基数的0.4%,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中划转;
(3)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的部分按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财政补助按缴费基数的0.2%,由财政按补助政策按年进行补助。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保合并缴费,不因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4、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2)满足缴费年限要求:2021年1月1日前就已经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需连续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且在昆明市实际缴费满15年。若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照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核定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标准补足15年缴费年限。
(3)失能状态持续六个月以上: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5、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方式包括:
待遇保障方式 |
享受待遇地点 |
护理人员 |
护理待遇 |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 |
入住机构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 |
养老机构护理 |
入住机构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 |
居家护理 |
居家 |
机构护理人员 |
生活照料 |
经培训合格的失能参保人家属、亲属、邻居等 |
6、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1)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范围费用实行个人和基金共付,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支付比例30%;
(2)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个人负担,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3)最高待遇支付限额如下:
待遇保障方式 |
最高支付限额(元/月) |
|||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 |
2600 |
一级护理 |
2600 |
|
二级护理 |
2340 |
|||
三级护理 |
2080 |
|||
养老机构护理 |
2400 |
一级护理 |
2400 |
|
二级护理 |
2160 |
|||
三级护理 |
1920 |
|||
居家护理 |
机构上门护理 |
2200 |
一级护理 |
2200 |
二级护理 |
1980 |
|||
三级护理 |
1760 |
|||
失能参保人家属、亲属、邻居等护理 |
1600 |
一级护理 |
1600 |
|
二级护理 |
1440 |
|||
三级护理 |
1280 |
7、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流程
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经失能等级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
第二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10、到哪里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申请人或代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通过手机APP(昆明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在线进行申请,手机APP下载地址为:
(2)盘龙区申请办理长护险,可以请人代办吗?
答:可以由申请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需书面提出申请,交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受理窗口(盘龙区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盘龙区锦武路15号 电话:0871-65815982 63610871 63198101)。代办人除了提供申请所需资料外,尚需提交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授权委托书。
12、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申请材料:《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失能证明材料:与失能密切相关(或最近一次住院)的完整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入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若参保人是因严重认知障碍导致长期重度失能,需需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情证明资料。
13、申请表等申请表格如何获取?
答:申请所需的《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授权委托书》可以到盘龙区服务网点受理窗口获取,也可通过昆明市医保公众号下载。
14、申请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办理申请时,需要您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填写无误,确保失能等级评定、评定结论送达等工作的开展;
(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申请人就医及健康信息、如实填写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量表;
(3)如实、完整提交失能证明资料:按要求如实提交失能证明的相关资料。
(4)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15、服务网点受理窗口能否当场告知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服务网点受理人员会根据参保人告知信息及提交资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人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受理人员会当场告知。
第三部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
28、我经过失能等级评定,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护理待遇?
答:失能等级评定结论达到重度失能三级、重度失能二级、重度失能一级的参保人,从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9、为什么不是一收到评定结论就开始享受待遇?
答:收到评定结论后,您还需要根据您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待遇保障方式、选择定点服务机构,并由定点服务机构与您签订服务协议、为您制定护理计划。
30、为什么我不能随便选择一家护理机构?
答:我们要确保护理机构为您提供安全、有保障、有质量的护理服务,盘龙区医保通过遴选,选择了符合定点要求的服务机构,并与它们签订服务协议、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管,保障参保人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