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新闻焦点报道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云南将推动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助力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缓缴政策扩围至17个行业
《办法》指出,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
三项社保缓缴期限明确
《办法》明确,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述参保单位中,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5月费款的,可从6月申请缓缴。已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于期满后延续申请缓缴至2022年12月。
《办法》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同时,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