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新闻头条报道 近年来,假借“恋爱”名义诓骗巨额钱财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案件中,年轻女子赵某认识一名男子短短几个月,就向对方转账数次,累计被骗50余万。
2018年2月,刚开始工作的女子赵某通过手机上的“探探”交友软件认识了男子唐某,并加了微信。加上微信没多久,两人就相约见了面。见面过程中,唐某称自己在夜场工作,每个月工资3万左右,当过兵,之前还开赌场赚了几百万。但是因为和舅舅投资开酒店,他的积蓄和借的钱都交给舅舅后,却被舅舅拿去赌光了,自己到处欠债,房子车子卖了不说,还差一百多万没有还完。目前在昆明做夜场已经挣钱还了50多万,还差40多万没有还清。
第一次见面,赵某就对男子唐某口中不幸的遭遇同情不已,并在后续的交往了解中渐渐“沉迷”。刚认识没几天,男子就借着之前诉说的不幸遭遇不断向刚工作的赵某借钱。一开始只是几千,后来变成了几万。“你先借我,等之后我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就还你钱。”就这样,赵某在唐某的一个个“甜蜜陷阱”下转账数次。直到2018年7月9日,唐某再次以“需要入股某公司”为借口获得赵某的微信转账4万元后,就用各种借口与赵某断联,直至将她拉黑。
短短五个月,赵某累积向唐某转账共计56万余元,大部分转账的钱款来源都是她通过各类网贷平台借贷所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西山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因被告人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被告人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唐某退赔被害人赵某涉案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众多婚恋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把自己包装成“完美”恋人,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各种“难处”接踵而至,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恋爱中的男女因“情到深处”易失去理性,该类骗术只要稍加甄别,就能识破其中玄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但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的陌生人,一旦涉及金钱交易和账户转账时,必须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供稿:肖思宇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