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0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芒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审查和批准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 审查和批准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23年州本级预算。4.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 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草案)》。8. 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德宏咖啡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9. 选举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
2月10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正环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意见、《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说明、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德宏咖啡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
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大家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周密细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通过大会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工作要求变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德宏新篇章而不懈奋斗。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保障、监察和司法监督等方面展现人大作为,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俄吞、郑光永、张益伟,秘书长聂茂华,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州长刘毅鹏和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德宏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明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