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麦乡勇于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奏出强音

作者:杜晓林 杨成林    来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时间:2023-03-24 13:54:37
报道:责任主编 张艳全 责任编辑 毕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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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是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的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该乡积极探索、奋力作为,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密切联系群众、普法宣传教育、社情民意收集、立法评估调研、地方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变成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该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指示,该乡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工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纽带桥梁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联系基础,创建乡村治理、民主法治、矛盾调处3个示范,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学法、普法、执法、信访、服务工作5个结合,统筹6个“好”,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不断将基层立法联系工作转化为紧贴民生、紧扣民意、紧连民心的服务工作,着力打造老麦基层立法联系点“356”工作模式,成绩显著。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联系基础。加强党对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乡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室,乡人大主席任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室主任,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正确政治方向,结合全乡7个乡级人大代表组分布,建立7个基层立法信息联络站,立法信息联络站站长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一名是人大代表的村干部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设在人大代表联络室。乡级工作室及各联络站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司法所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各行业人士参与立法联系工作,同时在各联络站设立立法联系意见征集信箱,在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林服中心、民政办、综治办等单位设立信息采集箱6个,通过室站点的设置,形成辖区内信息网络全覆盖,构建党委领导、群众主体、多方参与、广泛联系的工作格局。

       创建三个示范,发挥引领作用。一是创建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茨桶村充分发挥村党总支“龙头”带动功能,整合辖区内工青妇群团组织成立村级“大联盟”,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现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五事联办”,推行村党总支委员会统筹、村民代表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四会联治”自治模式,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内事务,真正的将“话语权”交还给群众,实现了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形成强大的社会治理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20219月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治道路探索了新方法、创造了新模式。二是创建一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太和社区狠抓民主法治示范带动,积极探索“党建一面旗、社区一盘棋、防控一张网、治理一桌席”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治理方式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高水平平安社区,实施太和社区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项目,注重法治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增强全村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建成杨善洲精神学习园地、红船精神墙、法治文化墙,通过一园两墙筑牢法治防火墙,在村、组、户之间建立共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网络,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社区通过多点带动、多方聚力、多措并举、多网合一,共同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综合体,于20229月被评为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老麦乡民主法治建设创造了新模式,今年继续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创建一个矛盾调处示范点。老麦村推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矛盾少、风险小、有依靠、树的牢、秩序好、无发案、群众满意、关系和谐”目标,以“一名带头人、一个工作室、一册村规民约、一本调解经”四个一工作法为抓手,呈现老麦村连续18年无命案发生,选出选好化解带头人王金斗(70岁),曾担任老麦乡司法所所长、老麦乡综治综治办主任,成立老麦村金斗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工作室1个,金斗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工作室成立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100余件,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口碑,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和溢出效应已初步显现,不仅是老麦村,老麦乡其他村(社区)的群众遇到纠纷,也会第一时间想到找工作室申请调解,工作室处理的这一件件看起来不大的“小事情”,却扎扎实实的撑起了全乡社会的“大平安”。

       做实五个结合,联系全域覆盖。一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学法相结合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转变立法观念。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将立法过程学清楚、弄明白,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立法工作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不断增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普法相结合持续在强化理论武装、推动思想引领上下功夫,在提升履职能力求突破,在拓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教育,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乡规民俗解法”“田间地头谈法”,用《村规民约》对村民违法犯罪、发生矛盾纠纷、睦邻友好等社会治理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民法典》为主题内容辅以交通安全、禁毒、治安、防骗防诈防邪教等安全常识融会贯通进行普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人大代表通过入户走访征求意见,同时向群众开展普法工作,了解群众法律法规盲点及对法律法规在执行和立法方面的需求,促进立法联系成果的有效转化。三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执法相结合。在行业部门执法检查过程中,既注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也检查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的情况,为今后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必要的素材。同时,在执法检查中,注意适当扩大参与范围,吸纳部分法律工作者、立法联络员、政府职能部门人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检查,让他们在检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为立法联系工作打好基础。四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信访相结合。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了解行业部门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信访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强与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的联系,共同化解和调处各种信访事件,并通过信访渠道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对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服务相结合。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紧扣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逝有所安,助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实事,充分运用好县乡人大代表,制定“代表联到户、户户有人联、家家有服务”的服务制度,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代表接待日、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把那些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基层情况和群众想法,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织密织牢社情民意收集网,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为具有政治属性、有序参与政治、联通民心民意的重要阵地。

       统筹6“好”,提升联系效能。该乡采取“六好”基层立法联系工作法,一是定好总方案,规范联系工作机制;二是用好党支部,凝聚人民力量;三是选好调研课题,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建好两个库(代表库、人才库),搭建人才平台;五是开好联系会,依法民主协商;六是办好群众事,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成果转化为乡村有效治理的效能,用基层立法联系为乡村振兴赋能,为基层治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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