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严格整治公租房转租、转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租房让真正需要住房的群众“有房可住”。近期凤庆县住建局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查清理专项行动,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中存在的转租、转借,长期拖欠房租、物业费,疑似长期无人居住等“十种”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查处。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摸排核查,发现迎春河廉租房小区、通和小区、顺宁佳苑小区存在73户“疑似长期无人居住房源”。通过在凤庆电视台及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为期7个自然日的公告,督促原承租户主动配合清退行动,但至公告期满后仍有66户承租户未到相关部门缴纳租金及物业费。
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凤庆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投公司、公安、交警、滇红社区、顺宁社区、佳庆物业等部门组成
“公共租赁住房清理腾退工作组”于7月21日对配租后疑似长期无人居住的房源进行依法依规清理腾退。并制定了清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明确清退程序和处置方式,开锁、摄像、拍照、清点、登记、搬运、封存、执法记录等整个清退过程平稳有序。
这是凤庆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首次对违法违规的承租户进行联合清退行动。保障房源配租事关民生,此次联合清退行动立足公平公正,既加强了对承租家庭的约束,切实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属性,又强化了配租房源的有效流转、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属性,更深化了保障房清退机制,对保障房源后续管理及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凤庆县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入户调查,加强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做到及时清退;对现有享受保障房政策的人员,及时排查其是否购买新的房源,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把公共租赁住房这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真正落到实处,让公租房公平公正使用,让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公平享受“政策暖阳”,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着力推进全县保障房事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凤庆县住建局:鲁正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