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的问题和县纪委监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交叉检查收到的问题线索内容相同,建议将两个问题线索合并办理,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提高信访件核实处理的透明度......”这是凤庆县吸收群众代表参加信访核查的一幕。
事情要从2023年5月13日说起,这天,凤庆县勐佑镇纪委对凤庆县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移送清单》和群众反映“‘勐佑镇高山村委会领导不能为百姓当好家,村集体资金被村干部借给李某某家用于治病,大概一两万元资金至今未收回,这不是村干部的个人资产,是群众的血汗钱,不能让别人长期占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决定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信访核查、及时解决群众揪心事、操心事”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制定初核方案,成立了由勐佑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任组长,勐佑镇纪委副书记、高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群众代表李某某为成员的初核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到,为加快村级无害化公厕建设,勐佑镇高山村村两委将村级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承包给三角山组的李某某进行施工。2020年11月,项目完工,概算总投资100800元,验收合格,但项目资金还没有到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由于借款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借款用途属于救死扶伤,且高山村委会还欠借款人家庭10万元工程款,不存在高山村集体资金流失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信访件作初核了结。
“让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信访核查,这种做法阳光透明,我们支持!”在信访核查结果通报会上,参会群众代表纷纷表示理解,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
据悉,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该县研究制定了《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制度》《关于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的通知》等制度,明确群众代表和民情信息员参与重要信访件核查的程序和要求,详细规定了群众代表的来源、群众代表的产生、群众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凡是涉及村级党组织或监察对象经济类、渎职类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均可邀请群众代表或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并坚持以依纪依法规处置、维护群众利益为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的工作机制,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信访核查和监督,接受群众面对面询问或质疑,让群众更加信服信访件处置结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这样做让群众可以随时询问信访核查处置的详细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群众不信任导致的重复上访,从根本上减少缠访滥访、诬告陷害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