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进一步保障城市安全和维护城市秩序,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组织开展了一次犬只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中,县综合执法局根据《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凤庆县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流浪狗”“无主犬”等开展捕捉清理,共计捕捉清理犬只110余头。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联合凤庆城区的6个社区、象塘村、青树村等及时发放《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凤庆县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1000余份,劝导纠正市民“犬只放养失管”“遛狗不牵绳”“随地便溺”“养犬不登记、不打疫苗”等不文明不规范的养犬行为,并现场向群众讲解文明养犬的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引导教育为主,不断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和合法性。
下步工作中,县综合执法局将以“常态化宣传+网格化巡查+部门联合整治”等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逐步实现城市养犬从“放养到家养”“随意到依法”的文明进步,切实提升我县城市的“文明度”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