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开网约车,这名司机胆真大!

作者:字银军 杨雪娇 杨成林    来源:本站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4-07-26 21:02:53
报道:字银军 杨雪娇 杨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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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是驾驶员的大忌,对于开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近日,凤庆县公安局就查获了一起醉酒驾驶网约车的案件。

6月18日13时许,民警在雪山镇安和村山尾巴小组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网约车驾驶员李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4.61 mg/100ml。

由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为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将李某的醉驾行为通报给了网约车公司,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更应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勿踩酒驾“高压线”,酒后万万“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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