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凤庆检察:联合巡江(河) 共护碧水清波

作者:王石诚 康董林李丽 杨成林    来源:本站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4-09-13 21:50:09
报道:王石诚 康董林李丽 杨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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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68条,属澜沧江水系和怒江水系,东南亚第一长河澜沧江穿境而过,是连接大理、保山的重要交通枢纽,区位优势显著。迎春河则系属澜沧江二级支流,从北至南贯穿凤庆县城,是凤庆人民的“母亲河”,孕育着世世代代的凤庆儿女。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五彩澜沧江”建设为抓手,充分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利用一体化办案优势,通过“府检联动”和“一体履职”,采取“巡江(河)+办案”的工作模式,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守护凤庆江(河)生态环境保护。

一体履职、上下联动,共同守护“一江清水”

聚焦代表委员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融入全县澜沧江流域凤庆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巡江(河)+办案”的方式,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巡江活动,充分依托无人机航拍技术高视野巡航,重点查看澜沧江凤庆段是否存在非法网箱养鱼、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垃圾收集处置不到位等破坏水体生态的情形,并向周边群众宣讲江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巡河发现的问题,符合检察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进行了依法立案调查。

“河(湖)长+检察长”,为水清河畅精准“把脉”

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到迎春河开展巡河,实地巡查迎春河水域保护、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情况。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查了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采乱挖砂石、随意倾倒垃圾等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问题。针对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双方将结合各自职能,共同研究、推动整治工作,形成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的合力,为“母亲河”上好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双保险”。

下一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围绕水资源保护治理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联合巡河、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江河湖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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