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远市将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核查摸底、广泛宣传动员、彰显尊崇关爱。先后投入资金370余万元,迁葬散葬烈士墓149冢,集中迁葬率98%,集中管护烈士墓325冢,集中管护率95.6%,全面推动散葬烈士墓迁葬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烈士陵园保护现状和修缮需求,从根本上改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结合开远市工作实际,全市统筹制定烈士陵园烈士墓迁葬工作方案,成立烈士墓迁葬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专题协调会和动员会,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全面摸底,精准核校。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7个乡镇(街道)散葬烈士墓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了以文字、图片、影像等为主要内容的档案资料,准确掌握散葬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分布状况、管理现状等情况,分类梳理存在问题,查阅查询档案馆史料,访谈烈士亲属,收集完善烈士相关信息,挖掘散葬烈士背后英烈故事,记载每一个感人细节,做到“一墓一档”,有档可查,共摸排烈士墓339冢343名烈士,其中无名烈士墓43冢。
广泛宣传,倾情服务。在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注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政策解读,讲清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管护的优势,积极争取烈士亲属对迁建烈士墓、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等工作的支持,引导烈士后代自觉主动迁葬,让烈士纪念设施得到统一管理维护。积极开展为烈士寻亲工作,通过群众寻访、查看英烈大典等方式,已为2名烈士找到亲属。
规范迁葬,彰显尊崇。在充分尊重烈士亲属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工作,确保烈士墓管护工作取得长效。对集中迁葬的散葬烈士墓,举行庄严肃穆的迁葬仪式,以实际行动告慰英灵;对不可移动、不愿迁葬的散葬烈士墓,采取就地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整修管护。充分发挥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结合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