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县退役军人谷学林:用情怀和温度做好人民调节工作

作者:杨成林 陈应国    来源:云南省大理记者站 环球在线    2024-09-12 10:20:28
报道:杨成林 陈应国 刁燕燕 张廷盖 杨丽萍 徐龙云 刘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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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下庄镇下庄社区党委副书记、民兵连长谷学林,退伍不褪色 退役不退志 离军不离党,自2021年至今兼任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以来,带头传承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积极投身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祥云建设,用建功立业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回报人民。

1996年12月,怀揣着“强军梦”的谷学林投身热血军营,在川藏线上挥洒着青春与激情,他扎实刻苦,表现优异,受到了部队首长和同志们的肯定。退役回到家乡后,下定决心要把家乡建设好,保持着“退伍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离队不离觉,换装不换心”的军人本色,以不变的军人底色和乡愁记忆,用实际行动时刻彰显出军人的本色,践行一名党员的初心与使命。

2013年6月至今,谷学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下庄社区委员会副书记,兼任社区民兵连长、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从一名普通士兵到退役军人,再到一名优秀基干民兵,继而又成为成功的的人民调解员,谷学林凭着在部队练就的雷厉风行的军人本色,继续保持和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对军营的热爱情结化作前行的不竭动力,时刻体现出军人那种不畏艰难、敢打硬仗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始终怀揣大爱之心、忠诚之志,在不同岗位上接续奉献、发光发热,展现出了新时代退役军人的风采,成为建功新时代的表率。

谷学林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期间,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扎根基层、坚守平凡,爱岗奉献、恪尽职守,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己任,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把实现“矛盾不上交”作为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指导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守护一方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本色,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服务,坚守法治、敢于担当的昂扬风貌和优秀品质,努力达到“公平、公正、公开”,成为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护航人民美好生活、推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时代标杆。

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他以人民为中心,以政治引领聚人心,以教育支撑育人心,以改革驱动振人心,以作风建设正人心,坚持依法办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形成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进姿态,多年来全村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案件,没有出现群众群团上访案件,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组织和邪教活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无群众信访,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被上级部门列为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室项目建设,进一显巩固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阵地建设,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哨和卫士,为了做好这份工作,任职之初的谷学林吃了不少苦头。工作中,他奔走于全村的大街小巷,工作之余,他努力自学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的业务知识。近几年来,通过他和“村两委”的努力,下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处理了900余起纠纷案件,成功解决了81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0%以上。同时,他还积极参与了社区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不懈努力,许多当事人对调解的方式表示认可和赞同,也为调解工作探索和总结出了成功经验。

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谷学林致力于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种纠纷,用真心、真情做事,在个人的追求上,则始终保持一种不贪图名利的淡泊态度,用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一名退役军人、一名共产党员的心胸和情怀。他注重角色转变,虚心向老同事请教与学习,细心阅读调解有关书籍,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积累自己的释法说理的经验,使自己不断成长。在他的调解下,许多纠纷事件得到了有效的化解。在工作中,他积极联系当事人,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调解,促进双方相互谅解,达成一致意见,使许多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他以实际行动帮助群众调矛盾、化纠纷、解烦忧,展现了一名基层法律明白人的为民情怀,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组两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网格,对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及时做了妥善解决,严防因解决不及时或解决不当而引起上访事件。

他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对于每一起纠纷都用心去调解,讲究方式方法,决不能和稀泥,也决不能拖泥带水。而在不断积累法律知识、磨练调解技巧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利民政策和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他终于成为一名精通业务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越发游刃有余,真正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一如既往的传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高度重视和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依照新的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组织社区干部深入群众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真正变“上访”为“下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解决上报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靠群众维护地方的安全与稳定。

作为一名村干部,他坚持“退伍不褪色”,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宣传者,将红色教育与调解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红色文化感召人、塑造人、激励人的作用,敢为人先,敢挑重担,勇做“护航舰”,不断探索拓宽人民调解参与渠道,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式,更好地服务于群众,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辖区群众的日常动态,对出现的纷争及时调处、有效化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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