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野外火源 严查森林火案 云南森林公安“五集中”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森林公安局    2020-04-04 17:58:15
报道:杨成林 夏万举 彭建清 刁燕燕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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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野外火源 严查森林火案

云南森林公安“五集中”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

环球新闻报道  4月3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召开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福昌强调,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发生森林火灾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坚决打赢当前春防高火险期这场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去冬今春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气温持续偏高,降水量持续偏少,大风天气增多,雨季晚于常年,加上林牧区可燃物载量负荷严重过载,森林火险等级高于常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省森林公安局联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开展严厉防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强化担当、狠抓落实,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全警严格值班备勤,进入备战状态,全面加强巡逻防控,深入排查林区生产、生活用火的问题和隐患,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查处了2059起未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昆明、大理、丽江等州市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侦破了一批过火面积较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森林火灾案件。329日至30日两天时间内,昆明、大理、丽江、迪庆等地连续发生8起森林火灾,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努力下,除怒江兰坪“3.30”森林火灾案件外,其余7起全部迅速侦破,有力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前,全省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火灾隐患增多,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云南省发出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防灭火和火灾案件查处任务进入最繁重的攻坚阶段。在此次开展的为期10天“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取消清明假期,全员上岗,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集中开展专项突击。省森林公安局成立“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领导小组,周福昌局长亲自负责,抽调省局机关精干警力成立专班,组建综合协调组、武装巡护组、宣传报道组和3个督导检查组下沉一线,指导帮助基层重点火灾案件侦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案件侦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防火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集中开展武装巡护。省州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整合相关方面资源力量组织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以森林公安绿盾特勤队员为主力,森林草原防火干部职工、专兼职扑火队员、护林人员为补充,组织开展超常规联合武装巡护活动,针对清明前后上坟祭祀用火突出的实际,重点对高火险区、坟山墓场、城市面山、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开展武装巡护,形成震慑威慑,提高武装巡护实效。

集中开展火案攻坚。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四快四细”(接处警快、现场勘查快、查明火因快、排查确定嫌疑人快,现场勘查细、排查摸底细、调查走访细、案情分析细),从严从快侦破一批森林火灾重大案件。对发生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等重点林区尚未侦破的森林火灾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重点攻坚,重点突破,层层落实破案责任,想方设法及时侦破案件,不达目的决不收兵。严格规范执法,认真总结森林火灾案件规律特点,积极争取相关警种支持,进一步加强情报、技侦、网侦、大数据等侦查手段和各类技法战法的应用,全面提高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中存在的火场人员装备多、运输物资多、道路狭窄等实际情况,在属地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火场警戒、交通疏导和治安维护等职责,保障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集中开展火源管理。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职责,集中查处一批上坟烧香、烧纸燃烛、鸣放鞭炮等林区违法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纵容,积极避免违规用火行为酿成森林火灾案件。严格治安管理执法,对不服从防火检查、冲击防火检查卡点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按照省政府重点火险区全面实行封山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要求,切实加大巡逻防范力度,严把林区入山路口,配合防火部门在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关键时段增人、增卡、增巡查,形成声势,造成震慑,严禁一切火种入山。积极配合防火部门,严格执行5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组织警力在城市面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开展拉网式清山排查,从严管控、从快整治林区火源火患。

集中开展宣传发动。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线,按照进林场、进集市、进学校、进村寨、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思路,全面延伸宣传触角,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责任书入户、标牌广告上路、防火板报进校、案例警示到村”等措施,引导林区群众转变放火烧荒、野外焚香祭祀等生产生活陋习,倡导无火生产、文明祭祀。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命令“十不准”的宣传普及,充分运用侦查破案和打击处罚的鲜活教材,大力开展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主题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典型火案查处情况,公开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和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形成强大声势,真正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预防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将深化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区域联动,与林业草原、应急管理、森林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密切配合,严厉防范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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