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建群“卖字花” 开设赌场被查获

作者:杨卫涛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公安局    2023-05-07 06:51:13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张艷全 蒋荣生 陈艳美 特约记者 刘智佼 杨丽萍 罗珺 王胜 刘宝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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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化的高速发展

以及网络参与人群不断递增

境外赌博团伙

不断翻新网络赌博花样

跨境赌博“陷阱重重”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

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近日,双江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网络赌博专案侦办,多方位、多领域开展线索搜研,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连续破获5起网络赌博刑事案件。

案例一

       2023427日,双江自治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现住双江县沙河乡某小区的耿某通过手机微信以向他人贩卖“字花”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同日935分,民警在耿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后,耿某对以贩卖“字花”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二

       2023426日,双江自治县公安局贺六派出所在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家住双江县勐勐镇的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当日20时许,民警在李某某住所将其抓获,经询问,李某某交代了自2023年至今利用微信群以“字花”形式开展网络赌博并获利的犯罪事实。

案例三

       202342511时许,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勐库派出所在开展普法强基宣传工作中掌握,勐库镇李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收投注售卖“字花”组织赌博的嫌疑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核查,并于当日13时许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李某某抓获。经讯问,李某某承认其为上家返点获利,用微信群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收投注售卖“字花”组织赌博的犯罪事实。

案例四

       2023425日,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帮丙派出所在案件办理中获取线索,部分参赌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向叶某购买“字花”进行赌博,叶某有开设赌场罪嫌疑。专班民警在迅速核实叶某真实身份后,于当日将其抓获。叶某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组建微信群并收受他人投注赌资,组织他人赌博的犯罪事实。

案例五

       2023425日,双江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通过线索研判,在双江县沙河乡某村委会旁抓获涉嫌利用手机微信售卖“字花”组织他人赌博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通过讯问,犯罪嫌疑朱某某如实供述利用手机微信组织他人赌博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案例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解释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等组织赌博的行为。提供赌博场所包括提供实质场所,也包括提供互联网上的虚拟空间,微信群即属于后者。

“字花”作为一种赌博形式,卖家在微信群内发布“字花”题目及提示,通过微信收款等方式,以一定赔率接受群内人员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8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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