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为充分展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效,全力消除枪爆隐患,通过对专项行动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进行集中展示和销毁,掀起新一轮宣传发动攻势。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在玉溪市组织开展以“除枪爆
护稳定 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全省同步设置33个销毁现场,对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收缴和群众主动上缴的火药枪、射钉枪、猎枪等非法枪支1.4万余支、管制刀具1.3万余把及一批炸药、雷管、历史遗留爆炸物进行集中安全销毁。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重大隐患、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持续精准发力、合成作战、重拳出击,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破涉枪涉爆刑事案件817起,打处违法犯罪人员849人,收缴气枪、火药枪、射钉器改制枪等各类非法枪支1万余支和一批危爆物品,有效防止了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在集中销毁活动中,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物展示、发放传单、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展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战果成效,充分表明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枪爆物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打好缉枪治爆人民战争。
云南警方呼吁: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继续支持、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对群众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云南警方正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在逃人员认清形势,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给予宽大处理;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上缴非法枪爆物品的,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