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法制焦点报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广大驾驶员的共识,但为“救人送医”才酒后驾车,该如何处理呢?2月16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王某某危险驾驶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何某故意伤害案、孙某某盗窃案4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邹程云主持,邀请了昆明市政协委员黄骏,西山区政协委员杨慧担任听证员。
2021年4月6日,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卫城的王某某儿子身体突发不适,由于当天下雨打车困难,救子心切的王某某在面临两难选择后,不顾自己醉酒坚持从家开车将儿子送往附近医院就医,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民警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了医院治疗。
该案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找到证人和民警核实情况,调取医院病历材料,得知王某某孩子才14岁就读初中时患有抑郁症,因服药过量后紧急送医。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某的犯罪动机有别于其他危险驾驶的行为,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法理和人情的司法理念,说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检察官提出拟对王某某不起诉意见。
2021年1月12日,孙某某在昆明市西山区西华公园花丛中拾到一把电动车钥匙,孙某某隧起了贪念,插上钥匙,把停放在公园门口的电动车盗走了。被害人发现电动车丢失后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将孙某某和遗失的电动车查获。
“我家中不缺钱,就是一时贪念犯下了大错,现在自己也非常后悔,没有脸面对父母和孩子,让他们失望了。”孙某某在听证会中说道。同时,他诚恳的向被害人表达了歉意,并取得了谅解。孙某某在听证会上表示,自己已经深刻反思检讨了自己的行为,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希望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重点对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不起诉的尺度把握、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问题等发表意见,并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现场对检察官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4起案件的拟处理意见均得到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同意,听证员最后还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大大增强了公开听证的参与感和仪式感,彰显了透明司法和公正司法的制度优势。
人民监督员杨慧说道:自己作为一名老师,能够作为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正和司法温度。面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检察机关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但是司法又是有温度的,今天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事出有因,拟不起诉人的悔过态度也好,积极配合作出相应的赔偿并取得和解,也是给了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法律意识,遇到事情不要冲动,对自己作出的每件事情负责。
据了解,本次听证是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简易而不简单,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简化程序、集中召开的方式召开听证会,节约了听证员的时间,极大提高了听证效率,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完成了4起案件的听证,最大限度地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常见听证案件类型,凡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全面推开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各方参与,充分听取意见,以达到更加客观、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
( 邹程云、李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