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西山检察: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作者:何敬彬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环球在线    2024-06-14 20:18:42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张廷盖 王胜 杨丽萍 徐龙云 刘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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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2024年以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引领,依法能动履职,丰富监督手段、推进监督常态化,聚焦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检察监督从“办事”到“办案”,助推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丰富监督手段,推进监督常态化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加强监督力度、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的同时,加强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常态化监督,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3月22日,大理州两级检察院检察人员一行到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分享了与司法局建立沟通协助机制的经验和做法,双方不断碰撞思想,共同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发展提供新方法、新思路, 探索多样化的监督手段。

       4月9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山区司法局,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入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的前卫司法所、福海司法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以查阅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手续是否完备、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为重点,结合前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轨迹的排查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无漏管、无虚管、无重新犯罪。并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多措并举促矫正,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

       通过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谈心谈话,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 “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早日融入社会。

       实地走访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小林(化名)家,向小林家人了解其病情、生活工作动态、性格变化、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向其家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鼓励家人引导小林继续保持遵纪守法,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

       4月26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共同为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丰富、专业的普法课堂。516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到西山区永昌街道为60余名社区矫正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检察官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案为鉴,在矫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再次违法犯罪。

       6月5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带领相关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西山区2024年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在西山区坝河湿地对来往游客进行滇池保护治理、滇池“十年禁渔”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并对违规垂钓、乱扔垃圾、搭帐篷露营,烧烤等行为进行劝阻。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以自身行动影响他人。

       推进检察监督从“办事”到“办案”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监督案过程中,检察官坚持以“案件”为中心,把“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2023年下旬,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关于提请撤销A某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在核实查明相关情况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社区矫正工作对象一同进行公开听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同时,为了更好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检察官还为西山辖区200余名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该做法不仅获得了《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的点赞,202463日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十佳案件”。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体会到公正司法的温度,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高质效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现代化。(供稿:何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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