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经济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文化+”“互联网+”等一系列发展机遇。但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抓住发展机遇,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我国文化产业仍需要解决更多深层次问题。《规划》出台有利于“十三五”期间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区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近年来,各地对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重视,纷纷加大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把文化产业作为新常态下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发展程度和资源条件限制,我国文化产业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基础条件差异。“十三五”期间,各地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提出要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脱贫攻坚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优势互补、相互协调、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一是从空间布局上,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带。二是从发展方式上,从中心城市到城市群,从中小城市到小城镇、农村、街区,根据发展基础和条件,都进行了不同定位。如鼓励中心城市发挥创意、技术、人才、资金密集优势,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形成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鼓励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鼓励各区域依据资源条件,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等。三是在发展机制上,强调建立和完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创新跨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等。总之,差异化、特色化联动发展,成为“十三五”期间区域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进一步提升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以及文化消费动力不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文化产品供给质量不高,供需不匹配造成的。针对此类问题,《规划》转变思路,力图从供给侧发力,增强文化消费动力。一是强调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以中华美学精神引领创意设计,把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民族特色与世界潮流集合起来,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原创文化创意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二是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通过促进文化各领域、各环节与互联网等现代科技融合,促进文化内容、形式、载体、渠道和业态创新,以适应文化消费发展趋势。三是优化政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服务,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推动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方式,加强供需适配,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消费。
加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当前,随着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文化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投融资体系不健全、文化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以及文化市场监管有待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凸显。《规划》准确把握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内在规律和客观实际,针对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求,一是从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培训辅导和财税支持等方面,为文化领域创业创新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通过重点加强文化产业资本市场、文化资产交易市场、文化产权市场、文化中介服务市场、文化行业组织等建设,着重完善文化产业要素体系。三是通过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信息化水平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进一步提升政府文化治理能力。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制度建设等职能,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面对不断扩大的产业规模,日趋活跃的创新创业活力,不断高涨的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逐渐成熟的产业发展状况,政府如何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文化管理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良好的文化治理体系,直接关系到“十三五”时期文化市场的发育和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问题。因此,《规划》首先强调文化法治建设,以法律的形式,可以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对文化建设中各级各类主体的权利、责任进行详细规定,形成统一有序的文化建设和运作规则,推动依靠行政管理向主要依靠依法管理转型。其次《规划》推动管理体制现代化。如《规划》强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深化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从单一管理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体现了政府文化管理理念进一步转变。最后《规划》完善文化产业支持方式。如提出创新政府投入模式,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文化产业类投资基金发展,综合运用设立基金、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等。体现文化经济政策强调从奖励资助向投资培育,更加注重政府投资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