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召开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
环球新闻报道 3月27日下午,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州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上获悉,截止3月25日,云南省红河州稳岗返还申报数、审核数、公示数均为1655户,稳岗返还资金3717.71万元,惠及职工人数9.58万人。目前,已发放稳岗返还企业户数1102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814.28万元,惠及职工人数7.94万人。
会上,云南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志辉向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落实政策等方面作了说明。并就人民群众较为关心、关注的人社政策问题,与媒体记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云南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抓实做好人社工作。
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促进复工复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来,红河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就业、稳收入,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该局在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的同时,先后制定下发《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做好我州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应对疫情影响下的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工作中,一是摸清底数促就业,做到人员底数、就业意向、培训意愿等7项内容清,为开展精准就业服务打好基础。二是宣传动员促就业,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保障服务供给,及时将就业服务由线下转向线上。截止目前,全州共发布岗位信息18期,涉及1134家企业25.68万个就业岗位。三是精准对接促就业,依托沪滇扶贫协作和万企帮万村平台,主动联系省内外企业,分别与浙江台州市、江苏南京市、福建泉州市等地签订劳务协议,着力构建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重点收集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地的用工企业岗位信息,针对性地收集推送供给清单;围绕州内用工需求,用好南北县市对口帮扶机制,加大州内县外的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岗位推送和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实现企业用工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对接。截止3月25日,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3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25.79万人,省内转移92.54万人;转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78万人,其中:省外转移9.21万人,省内转移21.57万人。四是分类施策促就业,按照“精准对接、错峰组织、动态监测、安全有序”的原则,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等务工包车方式,组织免费专车、专列,真正达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直达输送,分批组织在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复工。截止3月25日,全州共组织“点对点”包车909辆车次,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到省外返岗就业3.07万人。
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工作中,一是注重宣传落实政策。为深入解读社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延”的政策措施和办事流程,让企业和职工“看得懂、算得清”,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切实达到减轻企业社保负担、稳企业、稳就业的目标,该局结合实际,在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致全州参保企业的一封信》《致红河州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一封信》;会同州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制《红河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业务宣传册》3万余份,发放到13县市进行宣传。同时,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QQ、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大向参保单位进行政策宣传,重点解读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对政策执行中参保单位及个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回应。二是严格规范执行政策。一方面,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要求,统一标准对13县市的参保企业按照大、中、小微进行分类划型,目前已完成企业划型及公示工作。并与省社保局同步调整完成信息系统企业划型维护及相关数据录入。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单位缴费部分”这一标准对参保单位进行减免,其中:共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668户,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6410万元;共减免工伤保险费4582户,减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282万元。对2月份符合减免政策已缴费的参保单位退费,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计退费2978户3843万元,工伤保险共计退费3043户266万元,失业保险共计退费1333户115.08万元。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以“便民服务”为原则,做好困难企业养老、工伤、失业的延缴报备等各项工作。截止3月25日,红河州共收到申请报备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380户,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851万元,延缴工伤保险缴费28万元;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的86户企业办理了延缴备案,延缴总金额99.28万元。
认真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放宽申领条件,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从不高于统筹地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放宽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从2019 年以来出现连续 6 个月及以上亏损或 1 年内亏损超过 8 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 10%及以上的,就可以申请此项稳岗返还。二是主动服务提高效率。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减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优化服务办理来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上门服务、主动推送、系统比对,精准对接、网上办理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申报一家审核一家,符合条件一家返还一家。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推送。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年红河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事项通告》、《致参保企业一封信》,让广大参保企业知晓政策,努力做到应享尽享、能享尽享。
截止3月25日,云南省红河州申报数、审核数、公示数已完成省人社厅系统筛选基本符合享受条件企业户数2162户的76.55%,发放企业户数完成50.97%。其中:开远市、元阳县、弥勒市公示户数已分别完成101.29%、105%、94.39%。同时,该局根据省人社厅近期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微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00%返还的政策,对政策出台前已按50%和60%标准返还的,积极开展补发至100%的工作。目前,红河州已补发572户企业,补发稳岗返还资金67.50万元,惠及职工人数2.44万人。
据了解,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云南省红河州人社领域各项工作遭遇了新情况新问题,为把受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村劳动力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拓宽企业受益面,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稳就业、重保障、强服务、促民生工作。特约记者 刘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