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涉及全省16个州市!2020年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402万亩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4-05 09:20:07
报道:杨成林 夏万举 彭建清 刁燕燕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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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新闻报道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明确,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402万亩,涉及全省16个州市。

关于下达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0〕350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水务)、农业农村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法〔2016〕8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20〕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测算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同意,确定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402万亩(详见附件),涉及全省16个州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不低于附件中明确的面积任务抓紧出台年度改革实施计划,并将计划面积分解到具体市(县)和灌区,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2020年度实施计划按期按质完成。

二、改革内容

(一)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明确改革实施区域的农业灌溉水权,将农业水权分解到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并颁发水权证。以县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科学确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并把指标逐级分解到用水主体,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二)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结合不同工程类型、灌溉方式,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灌溉供水计量方式。按照经济实用、稳定可靠、便于维护的要求,合理确定计量单元,配套完善计量表、流量计、量水槽等多种计量设施,可以电折水,在确保有效计量基础上,实现计量设施全覆盖。

(三)落实工程管理和管护责任。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服务、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落实管护责任,解决各地重建轻管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进行水价成本测算,明确水价形成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分级管理,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农业终端水价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村集体自建、自管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具体价格水平。

(五)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各地要结合农业产业发展要求,综合考虑农户灌溉用水承受水平,从引导农户树立节水意识和提升用水可持续性的角度出发,对现行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进行修改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新建工程同步建机制要充分利用好各项农田水利资金和项目,统筹考虑水价改革的要求,以项目建设带动改革,以“增量”促“存量”,确保新账不欠、旧账渐清。

(二)要善于抓住时机和空间。充分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腾出的空间,及时推进水价改革,合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只有农业水价真正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农民节水才有动力,社会投资才有积极性,对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保障国家水安全才有可能性。

(三)要加大宣传和典型引领。坚持典型引领是推进改革的方法路径,要善于从试点地区的改革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机制,全力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积小胜为大胜,促进改革稳步推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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