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不打烊” 线上培训“充电忙”
——云南省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视频培训会
环球新闻报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贯彻落实,4月23日,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利用网络举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视频培训会。
此次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培训“不见面”的特点,在省、州(市)、县(市、区)设立视频培训会场,各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当地参加了视频培训会。
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群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我省当前根治欠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和依法根治欠薪工作、实现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作了具体安排:
一是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在5月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要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基层”活动,组织重点人员专题学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达到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依据《条例》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支付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部门、群团及企业依法治欠工作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两金”的落实落地。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不依法落实“六制一金”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到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要坚决列入,依法向社会公布曝光,震慑欠薪失信企业,推动实现“不敢欠”“不想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读,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要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欠薪格局,在明确用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予以逐一解读;最后以县域为例就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出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