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国家人社部、乡村振兴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2022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部署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任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刘立志,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人社和乡村振兴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迎难而上、锐意进取,通过拓展就业帮扶政策范围、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升级发展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有效措施,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344.6万人,首次跃居全国第一,比2021年增加22.4万人,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增幅再创新高达9538元,比2021年增加1452元,增幅达17.9%,为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抓好就业帮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深刻把握就业帮扶工作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使命担当,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把一切为了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增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和鲜明工作导向,坚定不移把就业帮扶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作用、持续深化劳务协作、升级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积极支持脱贫人口创业、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要坚持精准施策,通过优化就业服务、抓实技能培训、做强劳务品牌、加强权益维护提高就业帮扶工作质效;要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健全重点人群服务机制、健全统筹城乡就业帮扶机制、健全重点地区倾斜支持机制防范重点领域返贫风险;要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就业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88个脱贫县党委、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同志,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曲靖市、怒江州、文山州、红河州元阳县、丽江市宁蒗县、昭通市镇雄县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