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在全省各类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文件,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聚力服务发展、支撑产业、促进就业。
该项工作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三大经济”建设,聚焦产业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范围扩大、端口前移,通过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打造富有时代特征、产业特点、云南特色的认定品牌,推进人才链与经济链、产业链有效衔接,形成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就业“六业”联动新格局。
对各类院校,立足培育一批评价质量高、示范作用好的优质评价机构,支持中高职院校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全覆盖,鼓励本科院校坚持合理有序、发挥优势、逐步扩面的原则参与遴选备案,推动对符合规定的学生“应评尽评”;对学生群体,引导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结合专业培养、就业需求、职业目标,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选择行业权威性高、产业契合度高、证书含金量高的职业(工种),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证书,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扩宽就业创业路径,提升个人综合竞争力。
文件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院校开展评价机构备案、学生参与认定、操作实施流程、支持激励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多措并举构建分工明确、协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