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检察:春节督查“不休假” 狠抓“四风”不止步

作者:何敬彬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3-02-04 12:25:08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张廷盖 邱琬婷 特约记者 郑彬 莫应香 俞可丰 王胜 黄建春 李俊江 刘宝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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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组长的提醒,我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同时向本部门全体干警传达廉洁自律规定,不断把准‘工作圈’、划清‘朋友圈’和纯洁‘生活圈’,保证清正廉洁过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说。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之以恒抓好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近日,西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春节督查“不休假”,杨兰珂组长带队开展“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提醒谈话、教育宣传等方式,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和“车轮”上的腐败行为发生,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教育提醒不松劲,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全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春节前纪律作风廉政教育提醒谈话,同时压紧压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对知责履责、带好队伍作责任提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谈话中表示,会积极履职,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带头廉洁自律、带头秉公用权。同时抓好队伍建设,向部门全体干警传达廉洁自律规定,廉洁过节。

       内外监督“双管齐下”。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不仅内防“腐变”,还积极预防外部“围猎”。对2022年度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工程建设或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的20多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春节廉洁提醒”电话通知,重申企业与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签署的《廉洁承诺书》条款,并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请客吃饭或馈赠礼品礼金,引导相关企业人员遵规守纪,不踏红线。

       “不会的不会的!我公司严格遵守《廉洁承诺书》条款,从来没有向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请客吃饭或馈赠礼品礼金的行为,今后也会严格遵守!”一位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签署过购买服务项目的某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春节廉洁提醒”电话通知时说道。

       财务管理严督查,绷紧廉洁过节“纪律弦”。春节前,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区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务支出报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

       抽查院办公室“三公”经费费报明细台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培训费;工程建设或购买服务等项目的费报开支状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助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及财务开支手续是否完整、合规,防范财务风险。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督查2022年以来的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情况,查看相关部门提供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数据和工作情况说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与时俱进强宣传,拧紧廉洁过节“总开关”。丰富廉政教育载体。及时在院群推送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的发布节假日纪律作风提醒,为全院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划定红线,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拧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思想“总开关”,力促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廉不廉,看过节。春节,作为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传统佳节,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隐形变异问题尤为突出,坚决防范和整治‘四风’问题,确保驻在单位清廉过节,节俭过节。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忠实履行派驻职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推动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紧扣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单位的深度融合,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兰珂表示。供稿:西山检察 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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