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闻报道 《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启航
2020年8月26日上午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主会场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5月,省安委会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分四个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相关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我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继发先生;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王宜国先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昌先生;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张惟建先生;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忠明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易茂平先生;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杨瑞新女士;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杨晓静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继发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继发发布新闻
很高兴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见面。非常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连续3年保持“双下降”。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43起、死亡560人,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去年,我省发生了临沧市凤庆县在建安石隧道“11·26”涌水突泥事故,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警示我们,我省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全面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从高危行业向非传统高危行业转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给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带来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坚实,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防风险和控事故的能力还不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下面,我就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时间步骤和工作措施给新闻界的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我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了由阮成发省长任组长、其他副省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省安委办出台了8项工作制度,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来强化目标任务的统筹推进。6月24日,宗国英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这次会议后,各州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各地、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为“1+2+10”方案。即由:1个总方案、2个专题和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构成。2个专题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分别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同时,还要求各部门、有关重点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领域和单位特点,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1+2+10”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目标任务。检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际成效,根本要体现在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在我省自2018年以来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每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在“1+2+10”方案中,明确了“到2022年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9年再下降10%的事故控制目标”。为了便于工作落实和考核,方案围绕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提出了239项具体任务,并对其中的164项进行了量化,量化率近70%。二是突出源头治理。根据各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特点,方案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淘汰关闭、改造升级要求和目标任务。三是突出本质安全。方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特别是吸收了我省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经验,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重点工程等专项方案中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四是突出长效机制。方案立足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成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总体方案中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
三、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要求和进展情况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5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今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23个省级部门都已制定和印发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整体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是今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治理阶段。目前,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正在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三是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四是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可以看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长,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按照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一抓到底。为此,省政府明确了五条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推动,要求各级安委办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要定期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到位。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四是加强监管服务。要求各级、各部门既要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同时也要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五是严格跟踪问效。要求各级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频次、高密度研商调度全省推进落实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进行一次通报,适时组织督查督导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情况专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清单等8项工作制度落实,紧盯阶段重点目标任务,采取挂图作战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张惟建答记者问
谢谢记者的提问。当前,全省正在全力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启动实施“互联互通”工程,在建项目达50个,共4765公里。今年,计划建成通车超3000公里,投资、建设规模前所未有。再加上,地质灾害复杂区域占比高,桥隧比高,施工条件复杂,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以更严的措施狠抓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等,推动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8个重点工作,主要是:“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桥梁、隧道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两区三厂”及弃土场安全管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管理和“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用好“3个抓手”,分别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惩戒,用好信用评价的抓手,加强对从事公路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违法违规信息曝光,用好信息公开抓手;持续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用好考核评价抓手,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进行监督抽查。
三 是建立落实3个制度,分别是:抓好较大及以上风险辨识分析月调度预警制度和较大及以上风险监管制度,施工重点部位、危大工程和关键作业工序领导带班巡视及现场技术员和安全员值守制度,隧道施工配置掌子面安全员制度的落实。
为抓好抓紧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及厅质监局先后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明查暗访,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指导建立较大风险清单。已上报311个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涉及红线问题344条,整改到位283条,整改到位率为82.3%。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压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强化月督导、季调度、年考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问效问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王宜国答记者问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各媒体、社会各界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实施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工信厅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工作,在国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力度,深入企业、州(市)政府督查督导,搬迁改造有序推进。尚未完成的14户企业中,列入今年完成10户、2021年完成2户、2023年完成2户。
按照省政府“只能提前不能推后”的要求,一是在国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细化“一企一策”措施,协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在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绿色通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不因手续办理影响搬迁改造工作的推进。二是积极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来进行扶持和奖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扶持和与金融结构对接,最大限度帮助搬迁改造企业解决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圆满完成国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针对不同企业不同情况,特别是涉及债权债务问题的企业,研究相应的验收标准,确保不因为特别或个别问题,影响整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涉及到大型的国有企业,尊重企业的主体意愿,在引导指导上做好协调服务。四是引导异地迁建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采购先进设备和符合更高的安全、环保标准进行项目规划和建设,做好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就地改造企业在安全、环保硬件上做得更细更实,做好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真正满足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忠明答记者问
谢谢记者对我省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0年3月初,省委、省政府作出铁腕整治煤炭行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全局、科学谋划,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州市齐心协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2019 年,云南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持法制化、市场倒逼、企业自愿的原则,并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统筹推进、有效衔接,依法依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稳步有序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以关闭退出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为重点,持续发力,强势推进。2019 年,全省完成现场关闭退出煤矿67 个,退出产能 507 万吨。现场关闭退出的 67 个煤矿已全部完成县(市、区)、州(市)、省级三级验收及公告。
二、2020年煤矿整治工作成效
(一)煤矿“清单”确认基本清零。截至目前,全省产煤州(市)除临沧、玉溪和昭通(仅剩彝良县昌盛煤矿、许家院煤矿、发路联营煤矿的整合)外,其余州(市)已经完成“清单”确认并上报。
(二)预期目标基本达到。截至8月20日,整治方案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审议并不断优化调整,确定全省拟保留煤矿222处。其中,单独保留煤矿156处,整合重组保留煤矿66处;列入直接关闭退出煤矿144处,退出产能3213万吨。预计到2020年底,部分煤矿若不能按规定办理完成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关闭退出,届时全省的煤矿数量有望控制在200个以内、企业数量不超过30户、保留煤矿不低于30万吨/年的规模,其中,曲靖、昭通平均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随着保留煤矿“五化”改造的实施,办矿水平将大幅提升,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三)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州(市)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煤矿直接关闭退出和整合协议签订,截至8月20日,全省列入直接关闭退出的144处煤矿,已有130处完成了现场关闭、有13家正在实施现场关闭,占比99.3%,其中,楚雄、红河、昆明、普洱、文山、保山、临沧、昭通、玉溪9个州(市)已完成现场关闭任务;全省整合重组保留煤矿66处,已有58处完成了整合协议签订工作,签订率为87.9%,其中,楚雄、红河、昆明、普洱、文山、大理、丽江7个州(市)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四)社会稳定基本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收集社会舆情并及时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将收到的信访件转交有关州(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研处,要求州(市)提出明确处置意见,答复信访当事人,并将答复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煤矿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没有发生群体性、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整治工作推进。严格时限要求有序推进整治重组,督促有关州(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一矿一策”措施,压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按照“六条标准”尽快关闭到位,紧盯时间节点,即:8月底前,完成直接关闭退出煤矿市、县级验收及公告;9月底前,完成整合重组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等建设手续办理;有序推进煤矿整治重组各项工作。
(二)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加强服务指导,督促产煤州(市)和产煤企业,分级分类加快推进30万吨/年及以上具备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加快升级改造释放产能,优先保障电煤供应,全力保障煤炭市场供应,为“六保”“六稳”工作提供能源支撑。
(三)加快推动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有关事宜。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工作专班,实行并联审批,加快升级改造手续办理,有效推进煤矿整治重组工作。
(四)加大升级改造力度。全面梳理全省煤矿现状,摸清底数,出台有关煤矿“五化”升级改造措施及政策,确保全省煤矿底线是机械化开采,具备条件的实行综采综掘,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必须实行综采综掘。
(五)压实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本兼治”,推进煤炭企业集约化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以人盯死守、严查严管、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治标”措施,与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的“治本”措施有效衔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同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昌答记者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回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6月,住建部以“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为主题,组织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昆明等36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并举,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发的《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住建部城市体检工作部署,城市安全韧性作为本次城市体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对城市建成区积水内涝点密度(个/平方公里)、城市每万人年度较大建设事故发生数(个/万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人)、人均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具备应急改造条件的面积(万平方米/人)等指标进行科学评判,综合反映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风险防御水平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逐步在全省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安全韧性、针对性治理措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质量水平,实现城市全面健康发展。
在前一阶段城市建设领域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调研的基础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城检办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指导昆明市有序开展2020年度样本城市体检工作,目前,昆明市已超额完成社会满意度调查任务(住建部要求昆明市完成3000份,完成13207份),配合完成了住建部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团队调研,正有序推进指标体系构建、大数据收集与分析、自体检报告编制、城市体检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
在圆满完成昆明市城市体检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推广昆明市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动建立提升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杨瑞新答记者问
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刚才记者提出的问题做解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今年截至8月23日,全省火灾主要指标“三降一升”(发生火灾5150起,死亡21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4368.09万元,同比去年,起数下降4.24%、亡人数下降61.11%,伤人数上升33.33%,财产损失数下降62.49%),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但客观分析,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升级,火灾风险也呈复杂叠加之势:一是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问题突出,住宅及部分公共建筑周边停车设施不足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剧增之间的矛盾凸显,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居住区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已成为“常态”,“整治—反弹”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火灾扑救、营救被困人员以及人员逃生自救。二是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交织叠加,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大型综合体等建筑由于结构、体量、功能、人员密集等因素,火灾风险居高不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出租房集中区域消防设施缺乏、管理混乱,成为近些年我省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区域。随着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中以木结构为主、先天抗御火灾能力弱的文物建筑、古城古镇、传统村落等商业开发加剧,其中,一些商家无视消防安全,致使火灾隐患存量难消、增量难控;此外,一些化工、生物技术、电子商贸、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在我省落地成规模,新行业、新产业、新业态将伴随衍生新的火灾风险,这些风险对于我省乃至全国都存在认知辨识不足、应对准备不充分的问题,火灾防控难度较大。三是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平衡,一直以来,城市是消防安全保卫的重点,乡镇和农村都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之所在,是专业消防救援力量覆盖之盲区,火灾防控基础可谓“弱不禁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一些具有火灾风险的产业将向乡镇、农村周边转移,因公共消防资源匮乏而显现的火灾高风险更加突出;部分“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安置点,建筑高度增加了,但管理水平和人员消防意识却没跟上火灾风险的拔高,缺乏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和人员,消防设施损坏率高,专业消防救援力量未覆盖,亟待补齐短板、全面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四是消防信息化支撑作用不明显,目前,全省“智慧消防”建设未能与“数字云南”建设的融合融通,仍在浅层次应用建设和试点建设层面,尚未实现对火灾风险的智能化预警预报,同现代社会治理需求仍有差距。五是消防宣传“精细化”程度不高,各类消防宣传教育相对于乡镇、农村和城市老旧区域,针对性、精准性不强,消防宣传接受度不高,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未能真正掌握居家消防常识、熟悉逃生自救基础技能,屡屡成为火灾戕害对象。
综上所述,我省消防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我们将以问题导向、目标结果导向为出发点,通过抓牢抓实“直面消防现实斗争”和“夯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两条主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直面消防现实斗争”方面,一是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牛鼻子”工程,区分新、旧居民小区和建筑,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多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重点加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和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控、集中管理;推动各地有计划地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整合现有停车资源,优化弹性停车、潮汐停车等管理机制,逐区逐片消除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隐忧明患。二是将整治传统隐患与新业态风险作为压减隐患存量的主要手段,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化企业、文物建筑和古城镇“五类场所”,全面排查问题隐患,跟进制定整治提升计划,推动实现规范管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房和城乡结合部等风险区域,推动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改造等项目,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围绕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完善风险预估预判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和行业管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引导产业安全发展。
在“夯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方面,一是全面补齐乡村消防工作短板,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的消防安全评估,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实施,接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用火用电安全技术改造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乡村抗御火灾能力,着力解决城乡消防安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二是大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结合“数字云南”“新基建”项目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推广应用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实现火灾风险预测精准化、火灾防控智能化,以满足现代化社会治理需求。三是大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宣传教育、公务员和职业培训内容,分批次、分类别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常态化消防宣传,重点开展特殊群体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行动,逐步实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自防自救技能”的目标。同时,我们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针对6大重点行业部门(教育、民政、文旅、卫生健康、民宗、文物)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制定管理细则,启动达标创建活动,探索容错减责机制,激励相关单位强化自我管理,推行履职承诺和信用征信制度,助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我省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取得质的提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杨晓静答记者问
感谢记者朋友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云南省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2018年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332万吨,申报企业数11406家,废物类别35类,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多的是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占总量的69.5%,产生量最多的州市为昆明、曲靖、红河、大理、怒江,合计约占全省产生总量的94%。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涉及企业多,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较多难点。
二、难点
一是数量多、任务重。全省危废产生量大,涉及企业和行业多,产生环节复杂,环境监管任务重。
二是处置技术能力弱,设施水平低。目前,已建成的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总体负荷低,分类处置能力差。具有高利用价值的危废如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置率稍高,低价值、无价值、难处理的含砷废物等处置率低。
三是认识不到位,意识差。部分地方和企业对危废管理重要性、危害性及其风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目前,全省16个州市只有三个危废处置中心,主要集中在昆明、曲靖、红河,其他州市无危废集中处置点,存在环境风险。同时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少,管理能力不足。
四是风险防范能力差。目前,相关部门和区域危废联防联控机制未形成,化工园区危废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完善我省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编制《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强化危废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危废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推动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和安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危废监管源清单和数据库,督促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废清单台账,制定危废管理计划和按时申报登记。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管控风险。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废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开展危废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的督导和帮扶,提升企业危废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三是加快危险废物能力布局和建设。在全省合理规划和布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严防因利用或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四是加大科技支撑和技术储备。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危废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适度发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危废许可证,鼓励大型石化、化工、有色等企业或集团配套建设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废技术研发和试点。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易茂平答记者问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安委办这个良好的平台下,在交通、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等部门的关心下,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四项指数都呈下降趋势。2020年1至7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事故次数同比减少260起,下降3.59%,死亡人数减少344人,下降13.15%。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8起,同比减少5起,同比下降15.15%,连续41个月保持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汛期、暑期、假期叠加,交通安全风险上升。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增多,山洪、塌方、泥石流和城市积水内涝带来的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大;旅游市场逐步恢复,长期停运的车辆开始运营后事故风险较大,“网约车”以及非法营运的“黑车”事故风险上升;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雨天行驶过程中视线受影响,容易引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假期学生酒后、醉酒、无证驾驶引发较大事故的风险增加;“地摊经济”“地摊夜市”蓬勃发展,路面管理压力增加,酒驾醉驾事故风险上升。二是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和深度治理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与交通安全需求不相适应,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力度不够,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安全设施缺乏。三是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不够,警力与管控的现实需求矛盾加剧。尤其是高速公路的不断开通给交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酒驾醉驾、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四是应急救援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大部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缺乏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路网结构缺乏分流条件,二次事故风险突出。五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事故频发多发的风险隐患仍然较大。
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措施:省公安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工作重点和职责任务,落实公安机关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一是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分区域、分重点、分类指导好、调度好、督促好各地抓紧抓实事故预防工作,不断压降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严控较大事故发生。二是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紧抓《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措施落实,坚持典型引路,于近期在楚雄召开推进会,抓好G56杭瑞高速公路昆明至大理高速公路和320国道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努力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规范道路秩序、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通行效率、安全舒适出行”的目标。三是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大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全省所有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和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做实事故约谈和深度调查。适时梳理筛选死亡人数较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低的县(市、区),联合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约谈。同时,坚持较大事故深度调查逐案审查评析制度,在省级新闻媒体警示曝光,倒逼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