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挖掘银龄人才潜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充分调动省内外优秀退休技术技能人才,为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方案》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聚焦我省教育、医疗卫生、新型工业化等领域,采取“组团式”帮扶、“编外校(院)长”、“专家顾问”、兼职引进、项目合作、旅居康养等方式,用3年时间,引进留用1万名左右高层次银龄人才,缓解我省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紧缺矛盾,充实新型工业化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科技创新创造能力,促进旅居云南建设,增强银发经济发展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贡献“银发力量”。
《方案》坚持需求导向,引进省内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银龄人才,服务我省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以及绿色能源、有色金属、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案》明确了银龄人才的资格条件,对银龄人才的退休情况、年龄与职称进行了认定说明。同时,提出了刚性和柔性并举的引才模式,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银龄人才,可以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资格条件。
《方案》提出了五个行动计划,包括银龄教师、银龄医师、银龄工程师、银龄科技人才(包括银龄科技专家、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和银龄技师。旨在通过这些计划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工程领域和科技创新领域的大发展大跨越。
《方案》对引进留用银龄人才提出了8个方面的支持政策,一是在经费保障方面,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既有人才专项经费、部门预算等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大资金投入;二是在薪酬待遇方面,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多样的银龄人才薪酬制度;三是在科研合作方面,鼓励银龄人才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享受现金和股权奖酬;四是在畅通渠道方面,将省外银龄人才纳入“一事一议”引才和柔性引才重点对象;五是为银龄人才安排假期,每年组织1次常规体检;六是在人才礼遇方面,省外引进且全职在我省开展1年及以上服务的高层次银龄人才,可享受省内执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等优惠政策;七是在旅居服务方面,支持涉旅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发展“文旅+照护”服务,打造一批符合银龄人才需求的高端文化休闲旅居产品;八是在高端康养方面,实施银龄人才聚集区重点场所硬软件适老化改造,培育一批高端养老企业,建设“医养研娱”一体化高端银龄人才服务基地(旅居点)。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确保“银龄人才万人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并推动实施;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行动计划,组建银龄人才资源库,发布招募公告,编制经费预算和拨付经费,并组织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银龄人才万人计划”行动的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承担用人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银龄人才的引进留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方案》的发布,是云南省在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中迈出的坚实一步,也是云南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任务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实施“银龄人才万人计划”,云南省将充分挖掘和利用银龄人才资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未来,云南省将继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更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提高银龄人才“到云南”和“住云南”的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优秀银龄人才投身云南,共同书写云南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