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在《中医药法》施行一周年之际,作为中国第一部保护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特别法,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有里程碑意义。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和弘扬好中医药,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是当前我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作为我国独具特色优势的医药卫生资源,为探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案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医药法》是中医药事业的“地位法”,是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法”,是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一年来,昆明市以不同的方式加强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昆明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昆明市将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和潜力,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其中,要建立稳定的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切实落实医改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一是要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医基础设施的扶持,加快相关建设项目的推进。二是提高将公立中医医院住院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药技术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其个人自付费用由原来再报销20%提高到50%,按规定将院内制剂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取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使用中医药项目的比例限制。三是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扶持政策。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在基层得到充分展现,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面向东南亚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同时,《昆明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县级中医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有1-2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这一年,贯彻《中医药法》我们在行动:
—--市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增加投入;
—--在东川区、寻甸县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区域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 实施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及中医馆百分百达标建设项目,完成对15个乡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