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环球在线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同年完成试点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要健全制度体系,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考虑到“三项制度”主要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来实施,每一项制度都有具体的规范要求,为提高制度实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细化为“一方案一机制三办法”,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领导小组”,配套实施“三个办法”。
其中,《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已于2016年12月制定出台。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公示办法》、《记录办法》。